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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丨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博罗县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惠州市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图片来源:惠州市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在福建考察时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引导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对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助力农村进步和农民增产增收。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博罗县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什么是科技特派员
科技特派员是指经地方党委和政府按照一定程序选派,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农民看病难问题,按照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科技园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这个项目能获得什么

项目采取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10万

项目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是什么

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主要是针对博罗县现代农业及农村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对接与服务,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业服务业等惠州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品种的种苗资源的引进,种子研发、创新、种苗繁育以及技术推广应用等技术支撑。开展农业新品种、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的示范推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渔业养殖水治理、农产品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农业装备,推广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农村电商、精准施肥、农田修复、节能农机、食品安全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其他农村民生等实用技术成果。鼓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支持创业类特派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支持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机构开展合作,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共同解决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培养农业科技人才。

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博罗县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须为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具备良好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县科工信局备案入库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具有本领域和农业科技服务、科技推广工作经验,实际在职科技人员。

(四)本次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重点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五)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技术需求和可落地的条件,实施目标和实施方案明确,能完成预期目标。

(六)本年度已获省、市立项支持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和技术需求方不能再申报本批特派员项目。

(七)项目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

(八)截止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3项(含)以上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1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申报方式及程序

由申报人填报《博罗县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书》,附上营业执照、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目标、合作内容范围、合作方式及条件、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承诺函等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交至博罗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管理股,电子文档发电子邮箱。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7时。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6日

政策原文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政策原文及附件:

1、博罗县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书.docx

2、博罗县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合同书.doc

3、项目申报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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